因与男友吵架话不投机,妙龄少女一怒之下跳湖自杀,女方家长诉求男方给付赔偿。4月27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经主办法官调解,男友自愿赔偿4万元,以抚慰女友父母的丧女之痛。
2010年3月,该县祝阿镇女子夏某同男友葛某在县城广场谈恋爱时,因话不投机,发生口角,夏某乘男友不备,一怒之下纵身跳入身边的湖中。男友葛某急忙大声呼叫,跳入湖中施救,并把小夏救上岸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双方家人因夏某死亡发生激烈纷争期间,葛某和父亲曾给死者家属写下赔偿7万元的欠条一张,并约定2010年年底付清。后来葛某觉得女友夏某是自杀,自己对其死亡不应该负赔偿责任,便一直未能给付。2011年1月,夏某的父母将葛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7万元。
法院在立案审理过程中,积极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葛某同意一次性给付小夏父母死亡补偿金共计4万余元,从而使该案平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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