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分 类 导 航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热 点 点 击
 企业在调整员工岗位时能降低工资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据爆料黑龙江办公楼发生坍塌,上演现实版地陷楼塌陷
 【上海离婚律师】两份离婚协议引起的纠纷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农村户籍人口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城镇标准赔偿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父亲撞死儿子的保险索赔风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关于病假、事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上海公司法律师
 如何在网上查询商标注册信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程序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房产继承房产继承 → 父亲擅自卖房给大嫂 侵犯小儿子权益合同被判无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父亲擅自卖房给大嫂 侵犯小儿子权益合同被判无效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7-14 13:03:07 阅读次数: 1036
母亲杨某去世,父亲范老汉却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自将房产卖给了

  母亲杨某去世,父亲范老汉却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自将房产卖给了大儿媳张某。因对此处房屋的所有权有争议,小儿子范某日前将父亲与大嫂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8月,范老汉从其单位购买了一套位于门头沟某小区内的楼房,随后取得了此处房屋所有权证。2002年7月,范老汉的妻子杨某死亡后,其于2006年8月,未经小儿子范某的同意,与大儿媳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从范老汉处购买了此处房屋。当时,张某也知道此处房屋为范老汉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涉及其他继承人,但仍与范老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年9月,张某取得此处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范某认为,这套房屋是我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杨某去世后,父亲范老汉将房屋过户给大嫂张某。二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确认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大嫂代理律师辨称:自己是基于善意与公公范老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因此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应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范老汉与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杨某死亡后,在没有证据表明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其对房屋享有的份额应当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故该房由范老汉、范某等人共同所有。范老汉与张某在明知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情况下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转让房屋所有权,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亦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追认,故依法判决此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http://www.lawyers888.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网上海房产律上海房律师咨询上海房买卖纠纷律师咨询房产合同纠纷上海律师网遗嘱公证律师见证

上海律师网
上一篇:卖房后房涨价反悔 房主被判履约赔付违约金
下一篇:“监护权”换“居住权”继父为独吞房产耍手段
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网 西安律师 上海律师网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网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