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以婚恋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须引起单身男女的警惕。《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两年共办理此类诈骗案14宗31人。其中,2009年5宗8人,2010年9宗23人。
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呼吁,单身男女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多金男”、“多情女”,要尽早多方验证对方的身份信息。当对方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提出借钱时,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将钱借给对方或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果借钱给对方,需要保留借条或是汇款时的汇款单据,聊天记录和短信也最好保存下来。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案例
高消费型2010年3月22日,被害人王某通过征婚广告认识了被告人周某(女)。王某被周某6次带到深圳市椰林餐厅消费。每次消费一两千元不等。周某还要求王某为其购买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吊坠,花费1900元。后周某以母亲病重为由不再见面。经查实:椰林餐厅是周某等一诈骗团伙开的,吴某是老板,负责登征婚广告,林某和李某望风,周某等3名女子负责欺骗应征的男子到餐厅高消费。
送花篮型2009年11月23日,被害人余某在网上登了征婚启事,第二天接到刘姓男子电话,表示愿意交往,二人开始通电话。同年12月2日,刘某打电话称他在深圳市龙岗区开了一服装店,并说按照当地的风俗,老婆要在开张时送花篮。余某便打了刘某提供的花店电话订了6个花篮,向花店老板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10080元。经查实:自2009年10月15日,被告人黄某等4人假装谈婚论嫁,在取得女事主信任后以自己要开新店为由,要求对方送花篮,并让对方汇款给花店买花篮骗取对方钱财。
QQ网聊型2009年4月,被害人黄某(女)在一交友网站QQ聊天中,与自称“李俊”的男子认识。对方称是香港某电视台股东,负责内地业务广告,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09年5月起,“李俊”以钱包丢失、资金不够为由,多次向黄某借钱,总共约20万元。经查实:“李俊”真名蔡某,香港身份证系编造。声称未婚,实际已婚,并有一子。
情人型2007年5月,被告人宋某和被害人李某在网上博客认识,不久二人同居并谈婚论嫁。宋某称其母重病,李某便让宋某回山东省威海市照顾其母,并向宋某提供房款20万元,在威海市花13.98万元为其购买轿车一辆,给宋母治疗费10万元。每个月向宋某提供生活费1万元及5000元供房。2009年4月,宋某离开李某。经查实:2006年6月,宋某在威海市和祁某结婚,2009年3月离婚。其与李某同居时未告知其婚姻状况,李某为其购买的轿车也过户给了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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