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今日证实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歧视进行反垄断调查。若事实成立,两家运营商或将受到数十亿元的处罚。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士李强认为发改委此次行动最大意义在于,“给国内一些垄断行业或企业敲响了‘警钟’,国家是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利益的。”
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涉嫌“价格歧视”被调查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立刻启动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我们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李青说道。
行业垄断严损消费者利益 或受巨额处罚
中科院李强博士解释称:“企业掌握了市场支配地位,就等于拥有了定价权,其他企业也很难与它竞争,消费者也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
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垄断”的恶果。“三网(移动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融合提出来已经这么久了,但是至今,广电网还没有与其它两网融合成功,其中有自身发展、政策扶持等原因,当然更有行业垄断的原因。”
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150亿元。
如果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垄断”事实成立,则将会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对中国电信来讲,他的互联网接入的收入相当高,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一年大概有不到300个亿,如果最后经过我们案审的话,如果事实成立定性准确,那么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李青表示。据初步推算,两家运营商将会被处以数亿到数十亿的巨额罚款。
发改委剑指互联网垄断乃破冰之举 保障市场公平
对于很多人认为即使处罚也无法改变联通与电信的“垄断”地位,李强表示“处罚虽无法彻底改变,但对于歌华有线这样的小运营商来讲,无疑是翻身的契机。”
同时,他认为发改委此次行动在互联网反垄断领域具有“破冰”意义,“这给国内的垄断行业敲了一记‘警钟’,国家并不软弱,他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保护消费者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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