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林某回到家中,拿妻子出气。民警接警赶到后,他又拿菜刀威胁出警的民警,还踢伤民警的左上唇。林某为这一行为付出了代价,因犯妨碍公务罪一审被法院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33岁的林某嗜酒,今年7月15日凌晨6时许,他再次酩酊大醉,回到位于市区宝洲街的家中,不分青红皂白,殴打妻子严女士。严女士不堪暴力,打电话报警。林某乘机将自己和儿子锁在房间内。
泉秀派出所一名民警带着一名协警迅速赶到林某家中,敲门要林某开门。林某一开门看见是警察,就破口大骂,不让警察进门。接着他跑到厨房拿菜刀向民警挥舞,威胁说,“你们再不出去我就砍你们”。经林某的侄儿小武劝说后,林某才放下菜刀。“你们再不走,我就要跳楼了。”林某继续耍酒疯,民警怕出意外,跟着小武,在旁边对他进行劝说。林某突然冲向民警,牢牢抓住他的警服上衣,用力拉扯,将警服上衣纽扣扯掉好几颗。小武见状,上前将林某拉开,林某扑通一声倒在身后的床上。随后,林某抬脚踹向民警,致民警面部左侧受伤,嘴唇左侧破裂流血。民警不顾疼痛和协警一道,将林某控制住。
林某随后被送到医院醒酒。
醒酒后,林某向警方交代,14日晚上,他跟朋友在一家酒吧喝酒,他自己喝了20瓶青岛啤酒和1斤洋酒,直至次日早上,是如何回家的,他自己都不清楚。
经法医鉴定,民警的伤情属轻微伤。6天后,林某向民警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元损失。
丰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该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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