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某外资公司工作的男白领武柴与女子林琳三度结婚,又三度离婚,儿子归林琳抚养。因武柴拒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面对法院的执行命令,他不予理睬,最终被静安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
三次结婚三次离婚
现年35岁的武柴是本市某著名大学毕业的高材生。6年前,他与女子林琳恋爱一个月便“闪婚”了。但是,因为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一年后双方协议离婚。谁知离婚不到2个月,两人又登记复婚。2007年3月下旬,两人又经法院调解离婚,可仅隔11天,两人再次登记复婚,并于同年12月生育一子。
由于夫妻矛盾一直未解决,反而更加深了双方的隔阂。林琳临产前回到父母家,夫妻开始分居。后林琳向法院起诉离婚,2008年4月中旬,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09年6月,林琳再次起诉离婚。同年底,静安法院判决离婚,儿子随林琳共同生活,武柴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还需支付拖欠的抚养费5400元。
去年3月,因武柴拖欠抚养费不付,林琳向法院申请执行。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武柴依然不按约付抚养费。今年1月,林琳又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8400元。
面对法院的电话通知和两次传票,武柴仍旧不理不睬拒不到庭。为此,法院向武柴居所地张贴公告,告知其限期到法院履行义务。
蔑视法律被处司法拘留
2月18日,法官驱车至武柴的公司,将他请到法院进行谈话。为区区数千元的抚养费,法官与他从上午9点半一直谈到下午2点半,最后武柴表示要回家凑钱,并与家人再商量。
2月21日,随身携带两部手机、上下穿着名牌的武柴,再次来到法院,仍表示无法支付所欠抚养费,“我身边只有50元,我父母亲也来了,但没有带钱。”但武柴这次却要为自己蔑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代价,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次日,当执行法官前往拘留所提审武柴时,未认识到过错的他还提出要求复议。此时,武柴父母筹措了欠付的8400元抚养费送抵法院,希望能提前解除对他的司法拘留。
身处高墙铁窗的武柴经过冷静反思,渐渐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撤回了复议申请,向法院写下“问题认识书”,称自己“有主观上抵触情绪,对法院传票不理不睬,今后要做一名守法的公民。”这才被法院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胡法官说,在他经手的执行离婚案件中,有多起案件当事人因在探视子女问题上存在分歧,便拒付抚养费。正确的做法是,另诉探视权案件诉讼,来获得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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