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分 类 导 航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热 点 点 击
 企业在调整员工岗位时能降低工资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据爆料黑龙江办公楼发生坍塌,上演现实版地陷楼塌陷
 【上海离婚律师】两份离婚协议引起的纠纷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农村户籍人口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城镇标准赔偿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父亲撞死儿子的保险索赔风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关于病假、事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上海公司法律师
 如何在网上查询商标注册信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程序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济纠纷经济纠纷 → 【上海合同律师】保险公司以“重大误解”为由起诉撤销合同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上海合同律师】保险公司以“重大误解”为由起诉撤销合同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6-15 16:23:59 阅读次数: 1124
法制网北京6月3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李建林 2009年12月,杨女士向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一份终身寿险和医疗附加保险。可事隔一年多后,杨女士却被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与杨女士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表与保监会备案不同,存在重大误解。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保险公司称,杨女士曾向该公司投保了终身寿险和医疗附加险,并按合同约定连续缴纳了两期保险费。可事后保险公司却发现,在与杨女士签订的合同中,由于打印合同时指令出错,导致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表,比保险公司在中国保监会备案的现金价值表高出50-70倍,这就意味着,杨女士可因此取得200多万元不正常的价值收益。据此,保险公司认为,与杨女士签订的保险合同符合合同法及民法通则规定的重大误解,因此主张撤销合同。同时,保险公司表示愿意与杨女士变更保险合同后继续履行,或者是全额退保。

  对此,杨女士则认为,自己与保险公司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根本不存在重大误解。保险合同是格式条款,都是由原告预先草拟好并反复使用的,而且原告作为国际知名的保险公司,由专业人士起草了其认可的格式条款,就意味着其公司非常清楚格式条款的含义和义务。现在原告要求撤销合同,不仅理由不成立,更是不诚意的违约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了解,类似杨女士这样的“打印错误”合同,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已经发现10余份,发现后公司即暂停销售该产品并修订了相关内容。

http://www.lawyers888.com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工伤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劳动仲裁律师上海李群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律师债权律师|上海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函律师公证律师见证

上海律师网
上一篇:【上海合同律师】卖方违约情况下合同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生效?
下一篇:【上海合同律师】 快递货品丢失遇维权难 律师: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网 西安律师 上海律师网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网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