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逐步扩大,让城市变成了森林,一座座高楼像一棵棵葱郁的大树一样,矗立在我们的面前,于此同时,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多,高楼、道路、桥梁如同雨后春笋般,眨眼间就凸显于我们的眼前,更由于建筑过程的高造价,高利润,使得一部分建筑商,为占据市场份额,从中获得高利润的回报,使出浑身解数,对手中握有各种权利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发出一枚枚“糖衣炮弹”,而我们当中的不少干部,经不住诱惑,滥用手中的权利,建筑领域现在已经逐渐成为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高发点,也正因为如此,那些建筑商、承包商认为有了保护伞,肆无忌惮,工程质量毫无保障,例如,2007年,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聚兴村耗资37万人民币的救灾款建的聚兴桥,还没有竣工验收通车,就被洪水冲毁,2008年湖南在建大楼坍塌,导致7人死亡......,一个个赤裸裸的事实,让我们触目惊心。如果我们住在低矮的房屋里,而只能望楼兴叹;如果我们领着家人只敢远望吊桥迷人的风景,而不敢踏上一步时,那么在建筑领域的犯罪,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更重要的是民心。由此可见,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是一种最具危险性的权利腐败,所以我们必须从源头开始治理和预防,不给腐败留有滋生的温床,下面着重分析一下建筑领域职务犯罪中涉及的问题,发表一些看法。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含义,它是指公司、企业、其他单位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活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破坏建筑市场正常的秩序,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其法律特征如下: 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集体财产所有权,又破坏建筑市场秩序,危害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客观方面是在建筑活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贪污、受贿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和预防对策进行一下分析: 一、建筑领域成为职务犯罪高发点的原因 1、建筑行业企业多,工程项目少,利润高,各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 要进行城市改造,道路规划,都需要高投入,各地方基本上是由政府按年度进行规划和建设,即使一些开发商自行建设也多需要政府的审批,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每年的工程项目是有数的,而由于建筑行业的高利润,确实建筑企业数量大幅增长,远超过工程项目的增长,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为获得工程项目,是企业生存下去,这些企业便通过各种途径和非法手段,向建设单位或评标人员拉关系,套近乎,进而行贿,以达到中标的目的。而一些禁不住诱惑的人员,就打开了方便之门。 2、建筑工程涉及的政府部门繁多,金钱往来数额巨大,涉及的公职人员庞杂,职务愈高,贪污受贿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愈大。 一项工程从立项到招投标,从开工到质量检测合格,中间历经土地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招标办、消防、人防、水利、气象、税务局、质检、监理、房产......许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检测,为了能以最少的付出换来最大的利益,能够顺利审批通过,将本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变为符合条件,把正常应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偷梁换柱为少缴或不缴,因为工程涉及的金钱数额巨大,这些开发商为达到违法目的,都出手阔绰,我们的握有权利的一些官员难以抵挡这种糖衣大炮的攻势,甚至一些一世清廉的官员,在面对各式各样的金钱、物质的诱惑下,把持不住,置法律于不顾,纷纷利用手中职权作为筹码,与建筑商交易,沆瀣一气,而且愈是高官为建筑商带来的利益愈大,因此,每每听到建筑领域出现的案件涉案人员都是局级、厅级干部,下面带着一窝、一串下属贪污、贿赂,可以说,哪里有审批,哪里就有贪污贿赂犯罪的可能。 3、监督机制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建筑领域成为职务犯罪滋生的温床。 近年来,虽然我国在建筑方面不断制定和颁布了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因为一部法律法规从制定到颁布也需要一个很复杂的过程,需要反复论证和实践,这也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呈现出法律规定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筑市场管理不到位,管理出现空档,监督体制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现有的监督执法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现有的监督方式方法不能产生及时、有效的作用,难以保障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 尤其是在招标监督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缺位,关系标、形式标、陪标,五花八门,即使是公开招标,也只是形式上的公开,实际上仍是暗箱操,给伺机的建筑商留有活动的余地,因此目前建筑领域的腐败案件多产生在招投投标过程中。 二、建筑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涉案领域广泛,且多是窝案、串案,涉案金额比较大,领导干部犯案比例大 就像上文中提到的,涉及的相关部门都是敏感区,又以涉及城建和规划部门的案件居多,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往往是查一案,带一串,挖出了萝卜带出了泥。因为建筑市场投资大,回报率高,因此建筑商不惜重金去拉拢官员,所以一般此类案件都是大要案。 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有法不依的现象仍然很普遍,相当多的单位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领导干部具有独立决定发包工程、运用资金等特权,领导干部乘此特权大肆贪污、受贿,因此就案发比例上看领导干部比例较大。 2、犯罪行为隐蔽,多以贿赂行为居多,但也存在为循私情私利而滥用职权,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的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 因为为达到自己违法目的,建筑商会想尽各种办法拉掌权者下水,他们也明知如果明目张胆的进行拉拢,基于法律的威慑力,被拉拢者是不会就范的,所以他们会精心策划,采取非常隐蔽的手段,直接或通过双方非常信任的人或方法来进行行贿,或满足被拉拢者某些愿望或想法。这样一旦案发,双方拒不认账,就给侦查带来了难度。而且现在的行贿方法多种多样,看是合情理,其实也不过是行贿方法的变异,例如 ,给付劳务费、咨询费、辛苦费、节日拜访、旅游考察等种类繁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就是行贿。 3、另外伴随贪污、贿赂比较明显的职务犯罪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也日益增多,主要发生在审批或监理过程中,这些政府人员在履行公职过程中,违反决策程序,盲目决策,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违法立项,因此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管薄弱,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法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重大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严重,后果无法弥补。 三、针对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及特点,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预防或减少职务案件的发生。 1、加强和完善建筑市场的管理,创建公正、有序的竞争机制。 职务犯罪的发生就是对有序的市场经济的破坏,要防治职务犯罪的发生,就要创建完善的市场管理体制,让竞争公开化、透明化、法律化。建立阳光下的竞争平台,将可能出现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机会控制在最低限度。 2、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法治的根本,要有完善的制度,才能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压缩腐败产生的空间,由于一些制度缺乏整体的衔接,没有形成系统的规范,也有的制度不准确,可操作性差,还有的跟不上市场发展,不仅不能正确促进经济的发展,还可能会抑制市场发展。同时好的制度也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才能才生好效果,如果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如同没有制度一样,加强制度建设,依靠制度反腐败,需要完善和落实好的制度。 3、建立廉政制约机制,加强政府、审计监督、尤其加强群众及舆论的监督。 强化上级监督,不同地区进行交叉轮换检查监督,对违规违法操作的,及时处理,纠正。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检委、检察院的监督,防止权力的不正当行使。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任何一项建筑工程最终受益的都是群众,也都是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而如果这项工程做的不好,最终受苦受害最严重的也是老百姓,因此应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出现违法违纪的干部,在处分的同时,坚决不能在原岗位任用,以示对他人的警戒。严格责任,推行问责制。对工程建设领导干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其对其负责的工作,无论何时出现情况都要承担责任。 遏制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让我们舒心的住在高楼大厦中,安心的走在美丽的吊桥上,需要你、我、他,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还建筑领域一片净土,让更美好的建筑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http://www.lawyers888.com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工伤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劳动仲裁律师|上海李群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律师|债权律师|上海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函|律师公证|律师见证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