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爷爷在世的时候多疼你啊!老人临死都没有合上眼,就是想见你!”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张洋的姑姑拿着张洋爷爷的照片,一边流泪一边对张洋说。一个月前,张大爷的老伴陆大娘将自己的儿媳和孙子张洋诉至法院,要求两个人给付赡养费,并且承担医药费。开庭那天,陆大娘因为腿脚不方便,没能来到法院,张洋的姑姑作为老人的代理人坐在了原告席上。
1980年,张大爷和老伴在自家的前后院各盖了八间房。两个儿子成家后,张大爷让大儿子住前院,小儿子住后院,自己和老伴随着小儿子一块生活。80年代初,张大爷的长孙张洋呱呱坠地,张大爷对这个孙子备加疼惜。几年前,大儿子因病去世了,张洋和自己的母亲相依为命,张大爷对张扬更加疼爱。2009年,村里拆迁,张大爷将拆迁补偿款都分给了儿子和孙子,自己和老伴只留了一套回迁房。张洋的姑姑在开庭时说到拆迁款的事儿特别激动,她说两个院,一共100多万的拆迁款,老人自己一分都没留。拆迁的时候,张洋和爷爷、叔叔到村委会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了拆迁款给了小儿子和大儿媳,从此之后二老的生活费、医药费都由他们共同负担。到头来,老人的住院费却是自己和两个女儿出的。
张洋的姑姑说,老人生病住院有一段时间了,张洋和她母亲很少去看望老人,上个月,老人病重,念念不忘的就是张洋这个孙子,老人还给张洋打电话,说让他过来,说说回迁房的事儿。就是这样,老人去世前也没有见上孙子一面。说到这里的时候,姑姑的眼泪不禁留了下来。拿着老人的照片,姑姑念叨着:“多好的老爷子啊,在世的时候还给学校捐钱,可是走的时候连自己的孙子也没见着。”
张洋坐在被告席上,脸却一直朝着审判席的方向。“不是我不去看爷爷奶奶,我们家的矛盾太复杂了。我儿子出生的时候,家里也没人去看看。”张洋一脸地委屈,“我叔叔和姑姑一直对我妈不好,我叔叔和我爸还吵过好几次架。我爸去世了,我妈作为儿媳妇不应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了。”当姑姑拿出爷爷的照片时,张洋的脸色暗沉了下来,态度也有所缓和。“我是孙子,我也愿意孝敬爷爷奶奶,我同意每个月给奶奶赡养费。但是对于医疗费,因为我上面还有叔叔、姑姑,轮不到我来给”。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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