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简单的房屋租赁纠纷,背后却是老人的赡养问题。日前,这起发生在一对老夫妇与亲生儿子儿媳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经宜兴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已有了圆满的结果。
老夫妇状告亲生儿子付房租
现年73岁的林老头和67岁的何老太是宜兴市杨巷镇的一对农民夫妇,老夫妇俩育有两子,大儿子林军结婚后自己造了房子,与父母分开居住,小儿子林明婚后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但经济分开。后来,老夫妇俩用多年的积蓄在镇上买了二间三层楼房。2004年5月,夫妇俩将镇上的房屋进行出租,其中一间租给了小儿子夫妇,每年租金3000元,另一间以年租金9500元租给了他人使用,并约定租金每年适当递增。今年年初,老两口要求小儿子增加房租,小儿子不但没有理会,反而生出事端,故意将两间屋之间的隔墙板砸破,导致另一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老两口只得将对方已先行支付的一年房租金9500元退还。为此,老两口与小儿子夫妇之间的矛盾激化,相关部门经多次协调均没有结果。
2010年3月25日,林老头和何老太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夫妇诉诸法庭,要求与他们解除租房协议,并支付租金4000元,赔偿相关损失10500元。
房租背后缘是赡养问题
林老夫妇把亲生儿子告上法庭,最亲最亲的家人却要对簿公堂,这究竟是为何?
原来,随着年事已高,两位老人已不能劳作,生活失去了来源,而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小儿子林明却不承担他们的赡养费以及医疗费。2004年5月起,因林明夫妇要求,老两口把镇上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他们,用租金抵作给二老的赡养费。但近年来林老头两次中风,半身不遂,生活成本和医药费急剧增加,于是老两口要求小儿子夫妇适当增加房租金,结果却事与愿违,还影响了他们另一间出租房的正常收益。
一起简单的租房纠纷背后显现的却是赡养问题。农村素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临了临了却要被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伤透心,哪有父母愿意告儿子的,对林老夫妇来说,与儿子儿媳上法庭实属无奈之举。
法官倾情调解重续亲情
官林法庭受理此案后,了解了相关的情况,认为这不仅仅是一起纯粹简单的房屋租赁纠纷,不能就案办案,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才是本案的关键。于是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由于两代人的积怨已深,一时都不能冷静客观地来面对家庭问题。
法官决定先给双方一个冷却期,并语重心长地告诉他们亲情如果断了是很难修复的。真是祸不单行,面对父母的诉讼,心情郁闷的林明又不幸遇上了车祸,一条腿受伤住进了医院。当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觉得这是一个改善双方僵持关系的机会,当即决定把调解地点放在医院。林老夫妇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小儿子时,忍不住掉下了眼泪,所有的积怨在一瞬间得以化解。受伤的小儿子面对年迈的双亲,也露出了悔意。
为解除林老夫妇后顾之忧,承办法官趁热打铁,通知老两口的大儿子到场,决定来个家庭问题大调解。经过在医院病床前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说理、说法、说情,终于把赡养、继承等问题一一理顺,自2010年起两个儿子每年各给付父母赡养费6000元,并各半负担父母的医药费,二老的房屋也作了分配。一家人冰释前嫌,向法官表示要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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