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大学馨苑校区的电线杆和食堂玻璃门上,记者看到了一则贷款广告。在合肥学院的校园内,同样出现了贷款广告的身影。
根据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记者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联系上了放贷人黄先生,约好了见面时间。电话里,黄先生再三嘱咐,先将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到时候要用。
昨日上午11时许,在经开区明珠广场附近,记者与黄先生见了面。他看起来30岁出头,手上提着一个公文包。黄先生称,这个生意遍布各个高校,借钱的人很多,“你不要担心,我们绝对保密的。”
到底怎么个贷法,利息又如何算呢?黄先生说,不用签协议,直接写借条。如果借1000元,一个月还200元的利息,借一年都行。“本金归本金,利息是利息,每个月你先还200块钱利息,有钱了再还本金。”
会不会担心学生开溜,钱要不回来?黄先生说,他们并不怕,“又不是第一天干这行,自然有办法。”
最终记者表示利息太高,想回去再考虑一下。黄先生倒也不温不火,“我们的利息不算高,你要是想借钱,再联系我。”“借1000元,每个月还200元的利息,这样算下来,年利率高达240%。”省建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银行个人类贷款普遍执行的年利率为7%~8%。也就是说,这样校园放贷的年利率是银行的30多倍!“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这样的贷款,是典型的高利贷。”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光表示,高利贷将“黑手”伸进校园,危害性不容忽视,放贷人可能用各种方式向学生进行讨债,甚至造成人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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