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车祸,身为总工程师的父亲陪护,最终,陪护费高于医疗费。今天,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交通事故案,支持了父亲陪护费1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王飞是个大二的学生,2010年7月27日,在家过暑假的他,在步行横过洛阳市南昌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剐倒,造成左第二跖骨骨折,右枕部头皮挫裂伤,下颌部挫裂伤。肇事司机将王飞就近送往医院,并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王飞是个独生子,突遭横祸,父母心疼不已,好在医院离家不远,由父亲在医院陪护,母亲送饭,住院21天,共花去医疗费2800元。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超速、汽车制动不灵、没有保护好现场,负事故全部责任,王飞不负该事故责任。另查明,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王飞出院后,与车主调解无果,遂将车主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6万余元。由于王飞的父亲年薪18万元,仅护理费一项就有1万余元。 庭审中,车主对其他费用不持异议,唯独对王飞父亲的护理费不认可。保险公司辩称:民事责任是以采用理想的回复原状救济手段为原则,当难以回复原状时,则采用损害赔偿予以补救,而作为民法重要内容的损害赔偿又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在损害无法恢复、不可逆转时,双方均有义务预防损害的扩大。王飞的病情只是一般骨折,没必要让年薪18万的父亲护理,这种扩大的损害应由原被告分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交警部门对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客观真实,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应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王飞身体损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关于护理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于保险公司护理费过高的答辩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信,遂作出上述判决。
http://www.lawyers888.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网|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