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分 类 导 航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热 点 点 击
 企业在调整员工岗位时能降低工资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据爆料黑龙江办公楼发生坍塌,上演现实版地陷楼塌陷
 【上海离婚律师】两份离婚协议引起的纠纷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农村户籍人口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城镇标准赔偿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父亲撞死儿子的保险索赔风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关于病假、事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上海公司法律师
 如何在网上查询商标注册信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程序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济纠纷经济纠纷 → 租房未立书面合同 诉求续租被判驳回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租房未立书面合同 诉求续租被判驳回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7-08 09:00:38 阅读次数: 1994
近日,原告姜君诉与被告宋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镇雄县法院罗坎中心人民法庭审理终结。判决:驳回原告姜君要求被告宋瑛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0一0年三月一日,原告姜君与被告宋瑛口头协议租赁被告位于盐源街上第31号门面一间经商。年租金为3600元。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原、被告为租赁期限发生纠纷,经司法所调处未果,被告便不准原告营业。原告姜君遂向本院诉求续租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协议租赁房屋(门面)租期已达半年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导致对租赁期限的约定不明确,也无据确定,依法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俗话说“官凭文书司凭据”。在市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当事人的证据意识日趋增强的时代,无论进行何类型的交易,务必用书面形式将法律行为固定下来,谨防对方不履行合同提起诉讼时,不致于因为举证不能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http://www.lawyers888.com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QQ:439031105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产律师咨询|上海房地产买卖纠纷|房地产律师咨询|上海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离婚律师咨询|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法律咨询|上海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律师|上海公司法律师|上海债权律师|上海专业律师上海律师|上海劳动仲裁律师|上海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工伤赔偿律师|上海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损害赔偿律师|上海继承律师|律师函|遗嘱公证|律师见证

上海律师网
上一篇:朋友借款拒绝偿还 欠条在手百口莫辩
下一篇:判决偿还借款全凭实据 驳回赌债抗辩皆因口说
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网 西安律师 上海律师网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律师网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