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一个男生,患上了超忆症,他能记得从11岁开始的点点滴滴,有的人说,记忆是痛苦的根源,但是,我认为,如果你连痛苦的事情都忘记了,那么在世界上,体验又少了很多。反正,我是不希望到死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老年痴呆死去了。
据报道,患上超忆症的海曼今年20岁,现在在达勒姆大学攻读英文文学专业。海曼称,他的童年和大多数人一样,混杂着各种模糊记忆。大约从11岁起,事情不同了,他的记忆经得起任何提问,随便说出一个少年时代的日子,他都可以回忆出每个细节,比如他那天吃了什么、穿了什么、说了什么话、新闻里报道了哪些事、哪天天气如何等等。
海曼还称,变化并非发生于一夜之间。14岁时,他发现自己非常擅于回忆起几年前的事情。
以2006年10月1日为例,海曼记得那天是个多云的周日,他当天听过美国“杀手”乐团的歌曲《年少轻狂》,还邀请一个女孩外出游玩,但遭拒绝。不仅如此,他还记得那天前周六以及周四的事情。
据悉,超忆症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医学异象,属于无选择记忆的分支,临床表现为大脑拥有自动记忆的系统,会将所有经历过的事情丝毫不落地记住,并且经久不忘。迄今全世界确诊的超忆症患者约有20人。 (上海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