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云南巧家县警方公布了“5·10爆炸案”现场录像和嫌犯赵登用QQ空间日志等证据和材料,回应媒体质疑。赵登用2010年的空间日志写到,“我不知道在我实在混不走的时候会有多少人死在我的手下”,显露其报复社会心理。
5月10日上午9时许,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一起爆炸案件,造成4人遇难、15人受伤。
当地媒体报道称,此事可能与征地拆迁有关。巧家警方11日通报称,嫌犯为1986年出生的赵登用,系巧家县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社人,并非拆迁户,作案原因疑为报复社会。
随后,网上开始出现质疑声音。有网友认为赵登用没有作案动机,巧家县警方不应急于定案。案件一时扑朔迷离。
5月14日下午,巧家警方完整播放了“5·10”爆炸案的现场录像,并公布赵登用网络聊天记录、网络日志内容等证据和材料。
赵登用的QQ空间显示,他在2010年写到,“这人啊,上网时间越来越少了,社会之残酷越来越让我要爆乱了。我不知道在我实在混不走的时候会有多少人死在我的手下。不是能力决定一切。而是社会背景决定一切,难道这社会不会乱吗”;“从九岁到现在,老子和那些杂种打了几百次架……老子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健康的体魄,难道这些杂种只知道社会有钱什么都能办,难道你不知道我不能过你的后果会怎样吗?”
爆炸现场监控录像显示,10日8时59分18秒,身背黑色双肩包的赵登用进入监控视野,在花桥社区居委会大院内徘徊了几分钟,来到有人聚集的便民服务大厅门口倚墙站立,9时4分39秒发生爆炸。
警方称,录像表明,本案确为赵登用所为。目前,已经查明赵登用无家族精神病史,也尚未发现其与现场的三位国土局工作人员曾经结怨。爆炸物为硝铵炸药,爆炸物的来源和作案动机正在进一步侦查。(上海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