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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拦住婚车称新郎是她老公 新郎称当初没领证
发表日期: 2011-12-09 11:00:23 阅读次数: 855 
12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一辆扎满鲜花的婚车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何家巷被人围住,围住婚车的是一名中年女士和她的家人。“新郎是我老公,我们孩子都15岁了,他今天却要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老公怎么会和其他女人结婚呢?”围观市民非常吃惊。这起蹊跷事件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背景?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对事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蹊跷:女子当街拦婚车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一方的梁女士。据梁女士称,12月6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自己和家人在何家巷中段拦住了“丈夫”桂某的婚车并希望他回心转意,但仍于事无补。

  梁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这样做实属无奈,因为他和桂某是在1995年结的婚,现在儿子15岁了。“从孩子出生4个月后,我就和他到沿海等地打工,感情一直很好。可自从2001年我们回到达州后,感情就开始出现问题。”梁女士介绍,桂某于2001年在达州当地一家企业当保安,之后又调到宣汉,在宣汉工作后就经常不回家。

  今年7月,梁女士从“丈夫”同事口中隐约得知,“丈夫”在外可能有女人。梁女士告诉记者,后来自己进一步发现“丈夫”的QQ上面有和其他女人的聊天记录,为此她还叫“丈夫”回来处理问题。但他一直说自己不在达州。

  到了今年9月8日,梁女士却接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他居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梁女士说,为了挽回“丈夫”,自己还曾做过很多努力。

  今年11月,梁女士的儿子从爷爷口中得知,自己的父亲将要在12月6日结婚。“这让我和儿子非常吃惊。”梁女士说,这之后我一直在找他了解真实情况,此后打听到他办婚礼的饭店,才恍然大悟,原来真的要结婚了。“可找到之后,他居然又悄悄换了举办婚礼的地方。”

  12月6日上午,梁女士正在中心广场寻找时,偶然看到远处有一辆婚车,而婚车上冒出一个头来,结果正是桂某。梁女士和儿子冲到婚车旁边拦住婚车,但婚车车窗紧闭,周围的市民越聚越多。由于位于闹市区,随后通川区东城派出所警察将当事各方带走了解相关情况。由于涉及家庭问题,警方了解事情原委后,当事各方就离开了。

  调查:婚姻关系扑朔迷离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桂先生,他告诉记者:“我跟梁女士根本就没有办理任何结婚手续,只是同居关系。如今法院也已裁定我和梁女士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桂先生表示,他于今年9月8日向法院提出离婚,但法院驳回了起诉,并认定他与杨女士不存在婚姻关系。记者从当事一方梁女士所提供的法院民事裁定书上看到,法院裁定书上裁定为:“经审理查明,原告桂先生与被告梁女士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驳回原告桂某的起诉。”该裁定书的落款日期为“2011年9月27日”。

  而梁女士则向记者出示了和桂先生的结婚证,其证件编号为“95字2354号”。“我手中有合法的结婚手续,为什么我的婚姻不受保护?”梁女士说。

  桂先生说:“我当年压根就没和她一起去领证,结婚证根本就是她自己制作的。”他表示,自己和梁女士虽然同居关系有15年,但自从孩子出生后就渐渐出现问题,“而到了2008年我基本上是一个月和她见一面,到如今我们已经感情破裂。”

  桂先生强调说,“如果我曾经结过婚,现在能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么?能如此公开结婚么?”而女方则坚持称,结婚证是二人一起去民政部门领的。

  律师:可在时效期内上诉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丹丹表示,对于梁女士和桂先生纠纷一事,既然法院裁定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表明这个婚姻登记程序是有瑕疵的,婚姻自始无效。那么在无效的前提下,桂先生相当于没结婚,可以和其他人结婚。

  当然,如果梁女士认为法院的裁定有异议,也可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婚姻关系有效。桂先生所说的同居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同居关系不代表婚姻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罗丹丹随后提醒,结婚双方应该同时到民政部门登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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