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夫妻“奉子成婚”后,从结婚到离婚再到复婚,仅用了3个多月时间。复婚后,他们的孩子出生仅5个多月,还处在哺乳期的妻子,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认为他们的婚姻基础不够牢固,对婚姻较为草率,夫妻感情已破裂,一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南宁市民阿兰与阿刚都是80后,两人相恋后于去年6月初,因阿兰怀孕“奉子”登记结婚。可婚后的生活并没有阿兰所想象的那样甜蜜幸福。两人在一起生活后,由于阿刚收入不高,又喜欢喝酒,而且酒后经常言语伤人,导致夫妻俩感情越来越差。当年8月,已怀有几个月身孕的阿兰不顾阿刚的挽留,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
办了离婚手续后,阿刚还想挽救这段婚姻。为此,阿刚承诺要承担家庭的责任,并劝说阿兰复婚。考虑到双方还有感情,阿兰还想给即将出世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两人8月底又选择了复婚。复婚后,阿刚并没有遵守承诺,仍多次因喝酒晚归,甚至未归,还与其他女性发生了两性关系。
阿刚不负责任的行为给阿兰造成极大伤害,阿兰再次提出离婚。阿刚为了再次挽回婚姻,对阿兰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很懊悔,并保证今后对阿兰忠实,增强家庭观念及戒酒等,但阿兰对这段婚姻感到彻底绝望,在女儿出生刚5个多月,2011年6月,阿兰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江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阿刚离婚。
法庭上,阿刚始终不同意离婚。他说,他们夫妻之间虽偶有纠纷,但均不影响夫妻感情,曾离婚后又复婚就证明双方尚有感情存在。阿刚表示,他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改过的诚意。
法院却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破裂,一审准许双方离婚。法院认为,阿兰未婚先孕,双方登记结婚与登记离婚之间,登记离婚与登记复婚之间相隔的时间也较短,表明婚姻基础不够牢固,对婚姻较为草率,且双方复婚不久,阿刚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与其他异性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阿兰并未原谅阿刚的不忠,认为阿刚没有按其保证改正错误,从而对双方的婚姻失去了信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他们离婚,婚生女儿由阿兰携带抚养,阿刚每月负担女儿的生活费450元,其他实际开支双方各承担50%,至女儿独立生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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