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日本打工的张某委托律师赵某为其代理离婚诉讼,在法院未判离的情况下,赵某伪造了“民事判决书”欺骗当事人。事情败露
后,赵某表示要包赔张某损失,但却骗取张某签名伪造了假收条。日前,赵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环翠区检察机关批捕。
据民警介绍,2006年,受害人张某在日本打工时,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就委托我市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某代理离婚诉讼,赵某收取了3000元的诉讼代理费。当年9月,法院
立案后,因联系不上张某的丈夫,将传票以公告形式送达,后来缺席宣判,但没判离。得知结果后,赵某欺骗张某已判离。张某回国后从赵某处拿到了一份“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
今年6月,张某在办理跨国婚姻过程中,按公证机构要求到法院开具相关证明时才发现,所持的民事判决书是伪造的。其后,张某找到赵某,赵某只好承认了伪造事实。为稳住张某,赵某退还了3000元诉讼代理费,又表示可免费再次代理张某的离婚诉讼,并承担张某未能办成跨国婚姻花费的2.9万元。
7月下旬的一天,赵某假称代理案件需要,请张某签署了一份“证明”,然后将内容撕去,在空白处写上“张某已收到2.9万元”的字样,伪造了一份假收条。
随后,张某向环翠公安分局北沟街派出所报案。日前,赵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翠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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