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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女子“一妻两夫”? 如今遭遇离婚难题
发表日期: 2011-08-14 08:00:55 阅读次数: 850 
民政局婚姻登记册上的丈夫是哥哥李大军,而实际与之过日子的丈夫是弟弟李小军。原来,当年未到最低结婚年龄的小军竟然拿自己哥哥大军的身份证到民政局与赵小燕登记结婚。11年后,小军小两口婚姻频现危机。3月1日,赵小燕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与小军离婚。

  此时,一个难题拦在了小燕面前。如何认清小燕的婚姻关系?赵小燕的合法丈夫到底是谁?她如何才能与小军解除婚姻关系?

  11日,记者就这一离奇怪案进行了采访。

  阴差阳错

  姑娘与哥哥相亲却看中了弟弟

  2000年,昌东镇某村的赵小燕出落成一个美丽大方、聪明善良的姑娘。但是面对众多小伙子的追求,小燕却不为所动,倒是急坏了小燕的父母。22岁的女儿,婚姻大事万万不能再延迟了。

  几经周折,父母委托南昌县蒋巷镇的姨妈在当地物色了一户人家,男孩26岁,叫李大军,跟着堂哥开货车跑长途,性格成熟稳重,应是个十分不错的选择。小燕抵不过父母的再三催促,去见了大军。

  与大军同来的还有弟弟李小军。小军年轻帅气,活泼阳光,给小燕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事后小军表示出对小燕很有好感,对小燕温柔细致,几番来往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大军看着弟弟与小燕情投意合,也就认可了他们的关系。

  偷梁换柱

  幼弟借哥哥身份证登记结婚

  2000年10月,双方父母开始为他们操办婚事,婚宴后,小军父母催着他们赶快去打结婚证。

  这时候,一个难题难住了他们:小军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年月是1979年3月,还不满22周岁,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方的最低结婚年龄,怎么办?

  这时,小军母亲急中生“智”,大军不是还没结婚吗,兄弟俩也长得蛮像,让小军拿着大军的身份证去登记,再让婚姻登记处的熟人通融一下,事就成了。

  经过全家商量,小燕小军领取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为赵小燕和李大军、照片为赵小燕和李小军的结婚证,开始了家庭生活。

  啼笑皆非

  解除婚约还得先与哥哥离婚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童话故事,婚后小燕小军生活得并不幸福。

  很快,十多年过去了,小燕厌烦了小军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生活态度,小军也渐渐失去了对妻子和家庭的耐心,二人经常吵架、打架,夫妻感情早已支离破碎。协商离婚未果,小燕将一纸诉状递上了法庭,要与小军解除婚姻关系。

  此时,更大的难题拦在了小燕面前。如何认清小燕的婚姻关系?她的合法丈夫到底是结婚证上登记的大军,还是十多年来日夜相守的小军?

  经律师建议,小燕以李大军为被告,起诉到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欲先解决与结婚证上登记的“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

  律师观点

  小燕和小军只是同居关系

  那么,赵小燕的合法丈夫到底是结婚证上登记的大军,还是共同生活的小军?

  13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江西省华邦律师事务所刘律师,他告诉记者,赵小燕的合法丈夫为李大军,赵小燕和李小军的关系为同居关系。“赵小燕要解除婚姻关系,需先与结婚证上的丈夫李大军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再与李小军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刘律师还表示,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赵小燕可先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如实反映情况,请求其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进行变更,当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处理或构成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下,可通过行政诉讼方式,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请求。

  记者了解到,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审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华网江苏频道/信息日报 徐慧娟 匡小明 袁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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