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黑客“炸房间”获刑11个月
昨天,上海徐汇区法院对本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作出一审宣判,一名网游黑客玩家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引发该案的是名为“劲舞团”的网络游戏,由上海久游网络科技公司独家代理运营。该游戏在进行这款网络游戏时,玩家们必须进入网页上的某一个房间,然后才能进行PK,而玩家们以进入该游戏主页面左上角“第100号房间”PK为荣。
本案被告人向某交代,几年前他在网吧玩“劲舞团”网络游戏,他听网吧有的玩家说,用黑客软件攻击服务器可让整个区的玩家全部掉线,实施攻击的人就可以第一个进入“第100号房间”。他说,为抢得“第100号房间”,他开始琢磨这种“炸房间”的玩法。
2009年6月,他学会了DDOS攻击,即利用一批受控制的“傀儡机”,在短时间内向一台计算机发送海量的登录请求,使得被攻击的计算机来不及对海量请求进行处理而瘫痪。
经查,去年1月至8月,向某通过黑客软件非法侵入并远程操控55台他人计算机作为“傀儡机”,多次对久游公司的“劲舞团”网络游戏服务器发动DDOS攻击,造成网络通讯被堵塞,网络游戏玩家掉线,使久游公司受到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向某还注册黑客网站,并在网页上发布“出售傀儡机、DDOS攻击、黑客培训”等信息,公开收费攻击“劲舞团”游戏服务器。
向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于2010年9月将其刑事拘留。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对55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此行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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