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日前发布《2011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度承认其在华供应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2月20日《京华时报》)
作为一家跨国公司,苹果公司在整条产业链中居于主导地位。在绿色产业链已成国际潮流的背景下,这个链条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它都难脱干系。人们责难苹果公司的根据,正在于此。
不过,苹果公司毕竟不是直接致害者,它承担的更多是道义责任,而非法律责任。作为企业,及时披露供应商不法行为,终止与它们合作,是它能作出的最激烈反应。但即使它做了这些,仍都只是事后补救。避免劳动者受伤害,用人单位、监管部门比苹果公司承担着更为直接的责任。
让我们看看,在这一事件中,企业和监管部门做了什么。
据报道,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联建公司在作业场所开始使用价钱更便宜的“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直接接触使用正己烷的职工有800余人。我以最大善意揣测公司,认为起初它对于“正己烷”替代酒精的危害未能及时预见。然而,如果137人中毒不是发生在同一天,而是有先有后,那么,将近一年时间内,在不时有职工倒下的情况下,“替代”仍在继续,公司对职工健康漠视到何种程度,可见一斑。
目前,中毒职工中,58人获得补助后走人,而另外一些员工仍在等待。报道援引员工贾景川的说法:“公司提出,如果想拿到伤残补助金,就必须和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将来再无任何纠葛。”一句“将来再无任何纠葛”让我们明白:即使到现在,公司仍然没打算负起它应负的责任。
企业无良固然可怕,然而,如果监管足够有力,职工健康仍有保障。但我们看到的又是什么?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称,园区曾发通知,要求区内电子企业不得使用“正己烷”,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现在看来,不能轻信企业的承诺书。”按照这番解释,损害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企业欺骗了管委会。然而,在137人中毒的事实面前,“不能轻信企业承诺书”的教训,是不是太过轻巧?如果企业一纸承诺就能成为放弃监管的理由,那么,所有监管部门都可以常年放假了。
100多人中毒,这是多大的劳动安全事故!从园区管委会表态曾作处罚看,它对此是知情的。人们有理由追问:中毒事件为什么没有及时向社会披露以预警?如果不是苹果公司迟到的披露,这一事件是不是永远不会为公众所知晓?
谁制造了这个“毒苹果”?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必须对此深刻反思。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工伤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李群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律师|债权律师|上海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5921479030 邮箱liqun158@hotmail.com)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