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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第三批限购令城市名单中有9城市楼市限购令出台:一致“限外” 北京“最狠”
发表日期: 2011-02-21 10:57:25 阅读次数: 1242 

全国各地的限购令纷纷出台,第三批限购令城市名单中有北京、上海、南京、贵阳、广州、南宁、青岛、长春、济南城市房产限购令出台。

北京推出严厉限购措施遏制高房价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根据北京市最新出台的规定,自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北京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15条细则(全文)

 

上海出台“限购”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上海于1月31日出台限购政策,规定: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南京楼市“限购令”出台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期盼”已久的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终于出炉了——昨晚6点,南京市住建委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而此时距离“国八条”要求的省会城市必须在2月中旬前颁布的最后时限只有一天时间。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该通知共有16条,执行时间为2月19日,这也是“限购令”开始执行的日期,换句话说,只要是不符合规定的买房人,今天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鉴证的话,将一律“拒签”。一些消息灵通的开发商赶在限购令出台之前抢推的房源,只要是已经办理了合同鉴证的,将可以“逃过一劫”。 新楼市调控目标直指二三线城市:不限购就约谈

税收限购政策叠加 二三季度房价指数或负增长

贵阳楼市“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贵阳市有关部门得到证实,贵阳“限购令”也在2月16日出台。贵阳名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国八条”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广州楼市“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昨天,记者也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虽没有全文公布,但18日下午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正式将广州楼市限购的范围从市内十区扩大到从化、增城两个外围县级市。

根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同时,对于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不能提供两年内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南宁楼市“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南宁市日前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南宁市本地居民家庭不能购买第3套住房。

至此,南宁楼市关注已久的“限购令”政策尘埃落定。按照此“限购”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济南出台“限购令”细则

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根据通知,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青岛"限购令"正式实施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了解到,青岛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今年不得在市区新购住房。

据介绍,今年年内不允许在青岛市辖七区购房的还包括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的青岛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年内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长春"限购令"正式实施

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 非本市居民限购一套住房

2月10日,长春版限购令见诸报端。长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很多业内外人士对长春市如此迅速出台限购令始料未及。长春工程学院房地产专业讲师吉林表示,“真没想到会这么快,太意外了。因为长春房地产市场与大连这些二线城市相比,还没达到非动用限购令打压的程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信息中心称住建部已拟定第三批限购令城市名单

多地楼市限购令密集出台 政策效果关键在执行力

36个城市或本周出台限购令 各地楼市反应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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