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8岁的徐州人高某在家里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打工。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结婚。见实在无法推诿,高某遂骗父母说在打工时找了一个女友,春节就带回家给父母瞧瞧。
去年春节前,为了向父母交差,高某只好发了份“高价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帖子。看到帖子后,在徐州上学的“90后”大学生谢某,为了赚钱,便应聘了。
在高某家过年期间,两人同居一室,彼此无法控制对方的吸引,很快便越过了“雷池”。几天后,谢某拿到了酬金。高某也继续外出打工,两人各奔东西。几个月后,谢某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无奈之下,只好做了人流手术。但是多次电话联系,高某却表示拒绝承担任何费用。今年春节前,得知高某回家,谢某找到了高某,但对方态度还是如初。
无奈之下,谢某到徐州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2013年2月16日,该中心工作人员解到相关情况后,当即予以受理,告知男方高某对方怀孕并且人工流产是彼此的共同行为所造成,如让谢某独担后果,显然很不公平,即高某难辞其咎。最终当场达成协议:高某应承担一半以上3000元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