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7·28”案,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14人分别被指控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28日上午,部分群众因反对一项达标水排海工程而集聚时,被告人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人借机滋事,冲击、打砸国家机关办公大楼,踩踏、推翻停放在院内的汽车,造成财产损失、民警受伤、社会公共秩序被严重扰乱等恶劣后果,分别应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开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代表和部分群众参加旁听。公诉机关依法讯问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1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仅就量刑情节提出辩解。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事件回放
抗议排海工程 扒光书记衣服
2012年7月28日上午,江苏省启东市民因抵制日本王子纸业将污水排放至本地,纷纷走上街头抗议。市民打出反对横幅,启东市政府附近水泄不通。市长被强迫套上抵制项目的T恤,市委书记因不肯穿宣传衣被扒光衣服。
“7·28”事件最终使得南通市政府在抗议当天即宣布永远取消日本王子纸业排海工程项目。
朱宝生,在群体性事件当天,将标有环保和抗议图案的T恤套在启东市长徐锋的身上。现年43岁的朱宝生是启东市吕四港镇人,其被控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并被认定为参与冲击的积极分子。
起诉书显示,2012年7月28日,朱宝生伙同他人围攻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煽动现场围观人员起哄。起诉书还指控,朱宝生在获悉有人组织抵制王子纸业排海工程的抗议活动后,于2012年7月28日早晨6时许驾车至启东市汇龙镇永安广场附近,后随聚集的人群步行至启东市政府大楼,与其他不法人员强行冲破警察警戒,冲击、打砸国家机关办公大楼。
朱宝生被控伙同其他不法人员在市政府大楼一楼大厅摔碎电梯前的一座台钟,接着爬上办公楼前的一辆丰田皇冠汽车车顶,将他人从大楼内拿出的物品向人群展示、分发,并示意现场人群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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