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中另一重要官员近日复出,据《河北日报》报道,三鹿事件中被免职的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已经悄然复出。不过,如三鹿奶粉再也很难让人“口服”一样,这一低调复出也很难让所有人“心服”。广东卫视就此新闻采访路人,不少人表示“心寒”、“没信心”、“打问号”、“处罚已经很轻了”、“中国有这么多人可以当官,为何偏偏是他们”……
三鹿事件后遗症巨大,让公众几年时间就忘却伤疤的确很难,更何况,除吴显国外,三鹿事件“问题官员”已经有6名先后复出。高调免职、低调复出,事故问责难免有“打马虎眼”的嫌疑。当然,无论从情理还是制度上来说,相比其他官员,吴的复出已算特别低调。其一,其复出后的职位“含金量”好像大不如前;其二,4年多的冷板凳已算严厉。
我想,公众的质疑主要还在于,尽管问题官员中不乏“洗心革面”的人才,但如此“习惯性”的“问责-复出”是否不太“严肃”?问责如此“前紧后松”,是否有“忽悠”公众之嫌?自从非典事件以来,问责风暴不可谓不严厉。不过,一些地方官员也总结出了三十六计。第一计“以退为进”。除了部分被问责官员很快复出外,还有一些官员从被判死缓改为无期,又改为有期,过一段时间保外就医,再后来就释放了。第二计“鱼目混珠”。“免职”“撤职”混淆使用。按照《公务员法》,“免去”职务并不是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于是,“问责”成了“免职”,“免职”又成了“免责”,最后成了“带薪休假”。从黑砖窑事件、瓮安事件,到宜黄事件、阜阳奶粉事件、上海大火中,公众不难看到短短数月休假就急着“带病上岗”的“闪电侠”。
我本想从程序正义的高度为病人找病因。例如建议应把复出的原则、条件、程序写入问责制度和公务员法中,以杜绝复出乱象。不过细想起来,若不能治理人心,依然难保免职不成为“休假式治疗”。或许,如孟学农长诗所言,首先需要慰藉“心在哪里安放”。一个有能力有愿心的人,不做官照样能为老百姓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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