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12・12”扎堆结婚忙,有人为了“政策购房”、“供暖报销”离婚忙,甚至有人为了享受政策,离婚7次又复婚7次。
在一家婚登处门口,记者看到一对刚刚办完离婚手续的“陌路人”,妻子还能帮着丈夫戴上帽子,并催促着“快走”时,这样的一幕,怎能不让人产生联想――离婚原因栏上,他们可填的是“感情不和”啊!
为买卖房屋假离婚不在少数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沈阳“政策性离婚”的不在少数。“政策性离婚”,即我们所说的假离婚。
2011年沈阳市出台了房产限购令,为了钻政策空子,“政策性离婚”现象有所增多。有些夫妻在办理离婚时,甚至直接表示,离婚就是为了买房,能少上税。
其实,随着房产限购令的出台,沈城各大婚登处内有关离婚协议书的规范性书写也是要求十分严格。“在房产处理栏上,几处房产、详细地址、归谁等项目都要填写清楚。”凭借工作人员的多年经验,一般在协议书的“房产处理”栏,夫妻双方填写的房产数超过3处的,多数是“政策性离婚”,“人家要办我们也只能给办,多问也没太大意义”。
“我们也曾调过记录,为了购买多套房,有的夫妻离了复、复了离的也有很多,有的夫妻双方甚至离婚7次复婚7次。”记者不止在一家婚登处听到这样的话。
在一家婚登处门口,市民小陈坦言,他家现在买房就算第三套了,即使卖掉现有的房子,银行也无法贷款,“我们也没办法呀,不离婚没法买房,离个婚还不到100元,然后再复婚呗,没啥麻烦的。”
昨日,记者通过沈阳市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像这种由于房屋买卖,而政策性离婚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频繁离婚复婚,甚至7次的情况,属个例。业内人士猜测,很有可能是一些有钱人多年前购买的多套房,现在一套一套地卖,为了避税。
一年中有几个时间段扎堆离婚
“春节刚过、房交会期间、供暖期之前、高考结束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沈城离婚呈现一个“时间段”特点,像房交会期间和供暖期之前离婚的,有不少属于“政策性离婚”,而像高考结束后离婚的,多属夫妻感情不和已多年,忍到孩子高考后才离的。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目前结婚登记数量和离婚数量的比例是3:1。根据今年沈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大东区的离婚率最高,为4.47%;离婚率最低的是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1.6%。与市区相比,康平、法库、辽中、新民的离婚率都相对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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