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6日下午,民警王某朝在深圳罗湖法院首次出庭受审,其涉嫌在大运安保工程中多报保安员数量贪污280余万元,此外还涉嫌打伤一名检察院事务官妨碍公务犯罪。直到11月28日,该案悄然在罗湖法院宣判,王某朝被宣布以贪污罪和妨碍公务罪两罪并罚判处14年有期徒刑。目前,尚未知其本人是否上诉。
根据罗湖检察院的指控和法院判决,2011年6月,深圳市祉庆物业公司张某枝(另案处理)投标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大运安保项目时与被告人王某朝相识,两人商量在供电局大运安保项目的投标及中标后形成合作关系。2011年7月,祉庆物业公司和深圳某保安服务公司同时中标,合同内容均为安排安保人员现场巡逻,看护大运电力设施等安保服务。其中,深圳某保安公司中标3份,依约向供电局提供6 4 4名保安员,费用5 6 9万元。祉庆物业中标3份,向供电局提供1039名保安员,费用90 0万元。此外,祉庆物业张某枝还中标了一个安保项目,需提供安保人员1000名。由于祉庆物业规模小,张某枝和王某朝约定,由王某朝以深圳某保安公司的名义组织调配保安帮助祉庆物业完成提供1800多人的安保服务内容,并由张某枝向王某朝支付相关费用。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