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患忧郁症妻子离婚遭法院驳回 今年3月,28岁的李静(化名)被诊断患有忧郁症,老公张林(化名)说她没有尽到为人媳、为人妻、为人母的责任,就向法院起诉离婚。昨日,江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妻子生病了,丈夫就应该好好照顾,帮助其尽快恢复健康,遂驳回了张林的诉求。
2007年,李静与张林建立了恋爱关系,3个多月后,就登记结婚了。由于工作需要,张林每周只能回一次家,从怀孕开始,李静就辞掉了工作,在家安胎。2008年8月,李静生下女儿。
今年6月,张林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称妻子不称职,未做到为人媳、为人妻、为人母的本分。理由是婚前两人认识时间太短,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经常吵架。同时,妻子不孝顺父母,平时还常把怨气发在年幼的女儿身上,又失业在家,家庭负担让自己一人承担。
该案开庭时,李静向法院出示了一份病历。今年3月,她在医院被诊断出患有间歇性忧郁症。李静认为,是丈夫嫌弃她生了女儿,对她态度不好,造成她渐渐患病。
李静称,今年2月,丈夫还给她买了一份人身意外险,说明两人的夫妻感情尚在。她表示愿意主动跟丈夫沟通、交流,解决夫妻间的矛盾。
“妻子生病了,丈夫就应该好好照顾,帮助其尽快恢复健康。”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林应该好好照顾妻子,帮助其恢复健康,承担起为人媳、为人妻、为人母的职责。同时,张林每周才回家一次,李静性格内向,两人缺乏沟通,造成夫妻感情产生裂痕,但还未完全破裂。
最后,法院认为不宜判决两人离婚,驳回了张林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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