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构成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呢?据有关分析,主要具备以下四点:
1.行为造成了违法的结果
如果某一被保护的权利受到了无合法根据的侵害,则可认为行为结果违法。如损害结果的出现有根据,则不能认定违法。
2.行为造成的违法结果在行为时是不确定的
如果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在行为时是确定的,则直接可以认定该行为违法,而毋须根据结果判定违法。如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的逮捕,其导致无辜人被关押的后果自行为时即可确定,故依错误逮捕就可认定行为违法。而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的逮捕,虽然以后被证明是错误的,但在决定逮捕的当时并不认为错误,被羁押人人身自由所受侵犯在决定逮捕时是不确定的,可以认定上违法。
3.行为和违法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和违法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违法结果是由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能由结果违法认定行为违法。如中国国家药品监管局许可北京同仁学堂生产的清火良药龙胆泻肝丸,致部分患者长期服用后身体致损,虽然产生了违法的损害结果,但此直接由龙胆泻肝丸所产生,而非中国国家药品监管局的许可行为直接产生,所以,不能认定其许可行为违法。
4、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如何界定严重后果,下文另行分析。
根据行为违法或结果违法的标准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就可以把合法行为产生违法后果、事实行为致损等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并可以消除因错拘、错捕、错判在归责原则适用方面引起的不必要的争论,排除了无过错责任在刑事司法领域的适用,从而有效拓宽国家赔偿的范围,避免多元归责原则体系造成的实践操作中的不便,达到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和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双重目的。 上海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