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妻结婚时大多没有太多的积蓄,父母出资帮忙购买婚房是当下较为流行的做法。然而,父母出钱买房,问题也随之而生。当夫妻离婚要分割财产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该如何分配?近日,家住开发区荣鑫园的张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今年8月,张小姐的父母为替女儿筹办婚事,在荣鑫园小区定购了一套二手住房,并交付了3万元定金。在9月28日张小姐结婚后,她的父母又替女儿女婿交了新房的首付款37万元,并通过中介公司与卖家签订了三方合同。
结婚还不到一个月的张小姐,因和丈夫经常吵架,于是提出了离婚。但对于新购婚房应该归谁,两人是争得不可开交。张小姐认为,户主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的定金与首期款也是由自己的父母支付,房子理应归自己所有。但张小姐的丈夫李先生则说,婚前老人只是交付了定金,房子的首付款是结婚后交的,合同也是婚后签的,虽然自己没出钱,但是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也应当有份。
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特殊约定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同时,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赠与财产,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张小姐的父母支付首期款时并未明确表示赠与张小姐一人所有,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丈夫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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