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巨星影业总裁邓建国在广东省广州市拘留所度过15天后(本报案件版曾于10月17日以《邓建国恶意躲债屡次大张旗鼓高消费被司法拘留15天新“限制高消费令”让老赖“hold”不住》为题进行报道),期满获释“出山”。
被拘留前不久,邓建国曾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投拍电视剧《公主出山》,而实际上却早已是债务缠身。这位在影视圈浮沉20年的“炒作大王”,因欠债不还、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拘留,再次引起公众的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从广州市中院执行局得到消息称,邓建国在拘留期间提供了新的财产线索,目前法院已经查封了一辆奔驰S320汽车和一批机器设备,另外还冻结了一个200多万元的银行账户。
邓建国被抓,很多人看热闹,各种评论对邓建国也多是负面。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广州市中院的这次“硬来”,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让公众真正认识到了执行联动机制、《限制高消费令》的威力,借邓建国给“老赖”们上了一堂警示课,给法院工作加分不少。
法院来“硬”的老赖就“软”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中院在受理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于2009年10月9日向邓建国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偿还债务。随后要求邓建国申报财产,但邓建国始终未予理会,并且每次法院传唤都是由代理人出面。
广州市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强介绍说,法院曾多次给邓建国主动履行的机会。在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邓建国还高调宣布要与女友在长隆酒店摆酒,法院接到举报后,曾准备对其采取措施。后邓建国又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法院批准债权人的申请,允许他摆酒。但是,邓建国在婚宴后再次耍赖,法院决定来“硬”的。“对于这种‘老赖’,法院必须采取强硬措施,维护司法权威。所以说,邓建国完全是咎由自取。”
在白云机场被拘留后,邓建国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在当天前往拘留所的路上,邓建国就提出愿意先还10万元以换取免予拘留,但法院要求其必须履行全部债务,而且以实际到账为准,不信其口头承诺。
在拘留所,邓建国承认自己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也没有按照要求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错误,并向法院认错,表示要想方设法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拘留期间,邓建国和巨星影业的代理人主动向法院补交了《财产申报表》,提供了财产线索。
查封奔驰车冻结账号
《法制日报》记者从广州市中院执行局负责邓建国执行一案的经办人饶法官和研究室得到准确消息,根据邓建国、巨星影业主动提供的线索和财产申报情况,法院已经于10月27日前往番禺,在巨星影业公司住所地将一辆白色S320奔驰轿车予以查封,同时还查封了一批设备。
记者昨天向经办法官了解到,在拘留期间,法院从邓建国身上查到一张银行卡,内有200多万元的余额,于是将该账户冻结。下一步,广州市中院将会对邓建国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依照法案程序进行处置。
拘留期满并非就此事了
邓建国出来后,如果还不还钱会怎样,是不是就算过去了?
饶法官称,邓建国拘留期满后,并非就此事了。在其履行还款义务之前,《限制高消费令》依然有效。这就意味着,邓建国仍然不能坐飞机、软卧,不能住高档酒店,不能大额个人消费。法院也会继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对于邓建国来说,“第一件重要的事就应该是想办法还钱”。
据广州市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赵剑文介绍,下一步将对查封、冻结的财产进行核实,如果事实清楚、没有异议,将尽快启动变现程序。
其实,在奔驰车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和冻结之前,邓建国名下的房地产就已经被法院查封,但目前并没有对这几处房地产进行处理。对此,赵庭长解释说,邓建国的房地产在之前已经被多家法院查封,广州市中院按照法律规定,只能“轮候查封”。也就是说,第1家查封的法院启动处理程序之前,广州市中院需要“排队等候”。“我们正在积极和首封法院进行协调,争取尽快对上述房产、地产进行处理。”
记者注意到,此次拘留邓建国,法院提到最多的除了《限制高消费令》外,就是执行联动机制。
在广州市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符锐兰看来,“执行联动机制,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法宝”。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多年来一直被广泛关注。“执行‘难’主要是难在执行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比如查账要去银行、查房产要去房管、查车子要去车管,查企业资料要去工商……如果没有这些单位的配合,单靠法院一家的力量,确实困难重重。”
“以邓建国案为例,通过联动机制,只要他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购买机票或者在高档酒店登记入住,我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就会收到报警信息,我们就会及时采取行动。”
符锐兰认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威力还将更大,“老赖”的空间将越来越小,所付出的代价也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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