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向我先生的亲戚借钱给我父亲买了个房子,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奶奶想分财产。亲戚贷款是通过他的银行账号转账到我老公的银行账号,然后老公又转到我母亲的银行账号,然后母亲用这笔钱买的房子。这个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呢?我不能贷着款,让他们分钱吧。
律师解答:你好,这个借款可以作为证据,但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你可以找更多的人证来证明借款的真实性。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确实证明房子是借款买来的,那么你父亲的遗产在分割前,应当先偿还借款,然后有剩余的话,才能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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