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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房产继承 → 唯一一套住房如果欠房贷银行也有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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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套住房如果欠房贷银行也有权拍卖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9-24 09:29:30 阅读次数: 835

  城市快报讯 “不还钱又能怎样,反正我就有一套房,银行总不能把它拍卖让我无家可归吧。”记者近日在本市银行采访时了解到,一些欠房贷的“老赖”觉得自己只有一套自住房,便有恃无恐地拒还房贷。

  记者采访中得知,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真的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拒还房贷不仅会影响信用记录,还可能面临房产被拍卖的风险。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已经于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指出,对恶意拒还贷款的“老赖”,银行有权拍卖其自住房。

  唯一一套住房曾不能拍卖

  银行人士表示,去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司法解释中第六条明确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恶意拒还或者拖欠银行贷款的人不用担心房子被拍卖。但他表示,什么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解释并未做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如果“老赖”只有一套住房但又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查封,但却无法拍卖,银行资金无法收回,房贷业务出现巨大风险。同时,该司法解释无疑刺激了恶意欠房贷者的拖欠情绪。

  拍卖前给6个月宽限期

  记者日前了解到,《规定》第一条明确表示,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银行人士表示,这个《规定》出台意味着法院可以接收银行申请,拍卖“老赖”这唯一一套住房。他表示,《规定》同时给了6个月的宽限期,但宽限期届满后,法院可以做出强制迁出裁定。不过他表示,关键的一条是该《规定》也明确规定,对于被执行人自己没办法找到房子住的,银行也应为其提供临时住房。临时住房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对于租金确定方式,《规定》指出,租金由双方协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无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而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同时,《规定》也体现了人性化,其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银行操作还要看情况

  银行人士表示,《规定》将释放房贷风险,从而稳定国家的金融秩序。有了这个新的司法解释,银行的债权得到保证,可以继续加大房贷业务的投放,贷款门槛会放低,政策也会更灵活。记者了解到,《规定》虽然已经出台,但银行执行起来也要考虑具体情况。工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表示,《规定》出台后,他们还没有因为有了法律的支持而采用《规定》中的办法解决“老赖”问题。银行人士表示,虽然对“老赖”有了更强有力的司法解释,但银行执行起来也会顾忌很多,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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