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不值得 投案自首获轻判
先将自己手臂打伤再与同伙一起应聘进入被害单位工作,在同伙的掩护下伪装成在上班时受伤的表象,骗取单位的工伤赔偿。屡屡得手后,自残小伙彭某终因难逃内心的谴责,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5月19日下午,彭某与其同伙薛某接受了嘉定法院的审判,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3个月,罚金3000元。
妄想不劳而获 自断手臂诈财
90后青年彭某职高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2007年曾因盗窃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但公安机关的处罚和教育并没有使其立志悔改。在一群三教九流的朋友鼓动下,他再次期望能不劳而获,应他人的邀请,彭某从老家来到了上海。
2009年12月,彭某与薛某、童某等人预谋先将彭某手臂打伤再以假工伤为名诈骗单位钱财。想到要先伤害自己,彭某起先有点害怕,但因他人在旁怂恿,他决定铤而走险就做一两次,在侥幸心理的影响下,彭某答应了。12月底,左手臂带伤的彭某和薛某通过应聘进入了上海某塑胶五金制品公司工作。2010年1月3日,在薛某掩护下彭某伪装成在工作时摔倒致伤,后团伙其他成员以彭某亲属的名义来到公司大吵大闹索取赔偿。经与公司负责人商谈,团伙共骗得钱款14000元。
得手再次行骗 发现旧伤败露
尝到行骗甜头的彭某等人决定故技重施。休息了几天的彭某,按事先商定的计划来到某机械厂应聘,由于对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要求都不高,彭某很快被录用。彭某被录用后,薛某等人再次将彭某右手臂打伤。第二天,强忍疼痛的彭某来到厂里上班,并努力表现得像平常一样。当天下午,彭某便在仓库搬东西时摔倒手臂“骨折”。很快,一个自称是彭某姨夫的人来到厂里商谈赔偿事宜,这一次他们骗得了2600元赔偿了事。
三天后,再次就职于另一个公司的彭某在工作中再一次“摔倒”造成手臂“骨折”,公司将其送至医院后,两名男子前来大吵大闹并要求赔偿,公司人员被迫报警两名吵闹男子逃走,此后,彭某的伤被发现是旧伤,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被揭穿,而几次诈骗得来的钱款也被彭某、薛某等人花费一空。
考虑自首情节 法院决定轻判
而经过这几次自残骗人钱财的经历,彭某渐渐觉得伤害自己又骗了别人,不值得,便隐约有了退出的想法。就在旧伤被揭穿后,彭某觉得自己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彭某来到南翔派出所投案,薛某在前来索赔时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嘉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彭某、薛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打伤自己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彭某有自首、薛某归案后主动供述等情节,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妄想不劳而获,通过伤害自己嫁祸他人的方式诈骗钱财,实乃害人害己。本案被告人终因难逃良心谴责投案自首,依法可获轻判。在此,法官希望年轻人能静下心来脚踏实地,消除心浮气躁的情绪,用勤劳和智慧改变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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